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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逢在异国的校园(澳大利亚)

专 辑
相逢在异国的校园(澳大利亚)
第 1 集

  根据澳大利亚联邦宪法,教育事务由各州、领地政府负责管理,联邦政府没有法律上的义务。总体来讲,各州、领地政府对教育的责任包括对初级和中等教育的行政管理和拨款,对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行政管理和拨款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联邦政府通过联邦拨款、设立专门教育项目等手段,通过已经设立的“联邦教育培训和就业部长会议”等多个全国性教育机构等机制,越来越多地介入对教育事务的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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